一、基本原则 

自愿、褒扬、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二、认捐对象 

浙江师范大学校友、全体在校师生及离退休教师。 

三、认捐形式 

以个人、班级、专业、年级、学院或校友会、单位等名义,认捐一棵或多棵树木。 

认捐树木包括全校范围内已种植树木每棵树木2000元 

四、认捐程序 

有认捐意向者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校友林认捐登记表》(见附件1),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校友办(邮箱:xyb@zjnu.edu.cn)。校友办将与认捐者联系落实认捐具体事宜。 

五、捐赠途径 

(一)支付宝支付 

支付宝账号:xyb@zjnu.edu.cn,支付宝账户名: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请务必在附言中注明“认捐校友林,联系人姓名(原班级),手机号码”。 

(二)在线支付 

请登陆http://jjh.zjnu.edu.cn/,先点击“在线捐赠”,在“捐赠金额”框中填写总金额;接着按照提示步骤完成支付。 

请务必在捐赠寄语中写明寄语并注明“认捐校友林,联系人姓名(原班级),手机号码”。

(三)银行汇款账号 

户名: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浙师大支行 

帐号:19615301040001991 

(四)邮政汇款、电话联系或现场捐款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南楼103室校友办 

邮政编码:321004 

电话:0579-82282470

联系人:老师、王老师

在汇款后,捐赠人需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汇款单上标明姓名、在母校学习、工作情况以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有关信息,以方便统计、致谢以及寄送捐赠票据和认捐证书。 

六、认捐鸣谢及公开 

(一)学校将给认捐者颁发认捐证书,并在基金会网、校友网及《校友》刊物上公开致谢。 

(二)学校将在校友所认捐的树木前立标注牌,以示鸣谢和纪念。在征得认捐校友同意下,牌上将注明校友的姓名、在母校所就读的专业(或曾工作的部门)、毕业(或离校)年份以及认养时间等有关信息。 

(三)所有参与认捐的校友名单,均由浙江师范大学校史馆保存。 

(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认捐个人或单位,可按照《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致谢。 

七、校友林的日常管理与养护 

学校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对校友林进行日常管理,养护由后勤集团负责。 

八、其它 

若认捐校友对所捐树种及种植地点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可与校友办联系,商讨落实。 

 

浙江师范大学发展联络办(校友办)

202258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校友林认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