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是由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浙江师范大学退休教师徐秀登教授,与妻子徐向民老师,共同发起成立的。该基金旨在奖励我校热爱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探索实践的优秀青年教师。
一、奖励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国、爱民、爱学生。遵纪守法,敬业律已,为人师表。
(二)具有高尚道德品行,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有紧跟时代、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
(三)教育观念先进,注重培养学生的高尚品质、强烈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等创新素质的提高。
(四)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综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实行开放性、研究性教育。教学上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注重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生自学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
(六)注重教书育人。身教与言教相结合,以身教为前提,言教为引导,以身作则,以行示范。
(七)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出色完成助讲培养任务,助讲考核优秀,或者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当年度课堂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30%。
二、奖励额度及时间
每年评选1次,每次名额3-5人,奖金每人5000元。在每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1.由各学院、部门(单位)评选小组依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原则上每学院推荐1人),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推荐书》,报基金秘书处。
自荐者可自行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推荐书》,报基金秘书处。
2.成立评选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基金发起人、募捐代表以及有关校领导和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组成。
委员会通过审定《推荐书》、观摩公开课、面谈及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意见等途径,确定获奖者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面向全校公示。
3.评选委员会对群众反馈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公布。
四、其它
在教师节后举办基金获得者宣讲报告会,营造重视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基金秘书处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本办法由基金秘书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秘书处
2013年11月4日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推荐书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最后学历 | 职 称 | 本校工作年限 | |||||||||||||
教学创新实践及成果 简 介 | (可以PPT形式作为附件) | ||||||||||||||
课程名称 | 起止年月 | 每周时数 | 教学对象 | 备 注 | |||||||||||
当年度科课堂教学测评 | |||||||||||||||
学院审核意见 | (自荐者这栏可空) | ||||||||||||||
教务处 审 核、 盖 章 | 课堂教学效果 (注明教学评估得分与排序情况) | ||||||||||||||
评委会 表决情况 | 同意 票数 | 不同意 票 数 | 弃权 票数 | ||||||||||||
评审意见: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新苗基金秘书处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