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校52周年校庆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2008年10月3日是我校建校52周年的校庆日,为庆祝学校52周年华诞,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校庆纪念氛围,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研究,决定在校庆日前后组织开展相关庆祝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热烈简朴、形式多样,以学术活动为主的精神,组织开展多层次、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以52周年校庆为契机,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历史、展望未来,营造校园文化、弘扬学术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主要活动

(一)校情、校史主题宣传活动

    9月中旬—10月中旬,开展校情、校史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校内媒体与平台,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及时报道相关庆祝活动,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学生处、团委和档案馆,要以“我以浙江师大为荣”为主题,组织新生参观校史等展览,使广大新生熟悉校情、校史,树立爱校荣校意识。

(二)学术报告与交流活动

    9月下旬—10月中旬,举行系列学术报告会。科研管理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种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秩年校友返校联谊活动

    9月下旬—10月上旬,开展秩年(毕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校友返校联谊活动。各学院要以52周年校庆为契机,积极开展校友联络工作,精心策划秩年校友返校联谊活动,密切校友联络,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并积极做好校友返校、回报母校等的服务接待工作。校友联络办公室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其它要求

    除上述工作安排外,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校庆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校庆日活动的总体安排。宣传部负责在校内外媒体发布信息并做好后续宣传报道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校庆日活动期间校园环境的布置工作。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将本单位拟组织开展的校庆日活动于9月19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备案。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