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申请办法
“阳光助学基金”成立于2003年6月,由原数理学院党总支、99级学生党支部发起设立,旨在帮助学院家庭贫困、学习刻苦、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我院“不使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的实现。为了保证阳光助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阳光助学基金申请对象:
全院在校就读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 阳光助学基金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品学兼优、没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
4.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生活费者优先。
三、 阳光助学基金申请办法
1.每年5月份下载阳光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
2.填写阳光助学基金申请表,将书面申请和本人相关材料及时交到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2),并发送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
3.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受资助人员名单,及时在学院阳光助学基金专题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
4.学院每年6月份召开阳光助学基金签约及资助仪式大会,发放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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