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我校作为唯一的高校代表在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上,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温暖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深化正本强基、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变革重塑的客观需要。
浙江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省委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李强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增强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动能。要落实责任、强化统筹,进一步处理好“条指导”和“块统筹”、“牵头抓”和“分头管”、“抓头雁”和“带队伍”、“严规范”和“善创新”四对关系,高质量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浙江“两个先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外,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宇部署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负责人宣读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倡议书》。